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能说开除就开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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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各位读者,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棘手的话题——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能说开除就开除吗?这事儿牵扯到劳动法的方方面面,咱们一起来探讨探讨。

先来个案例暖场。小李和小王都是某公司员工,两人同一天入职,同一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好景不长,一个月后,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要裁员。公司觉得小李和小王表现平平,决定将两人“请”出公司。小李和小王觉得公司做法不妥,遂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如何呢?咱们先卖个关子。其实,这事儿得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固定终止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那么,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能说开除就开除吗?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可以看出,公司要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并且还得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回到咱们的案例,公司觉得小李和小王表现平平,就要将其“请”出公司。这种做法明显不妥。首先,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小李和小王不能胜任工作;其次,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所以,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李和小王的诉求,公司败诉。当然,这只是一个案例,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案情来判断。

那么,作为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我们该如何为客户提供法律支持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时间、工作表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等。

其次,我们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再次,我们要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客户的诉求。

最后,我们要为客户提供法律意见,帮助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能想开除就开除。作为上海劳动纠纷律师,我们要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最后,让我们一起期待小李和小王的仲裁结果吧!希望他们能顺利胜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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